抗震加固工作一般程序:
抗震性能鉴定→抗震加固设计→抗震加固施工图审查→抗震加固施工方案编制→施工→验收
一、震损建筑加固前可对震损部位、构件采用如下方法修复:
(1)对裂缝视其宽度大小进行修复或灌浆处理;
(2)对受压破坏部分的砌体或混凝土进行替换;
(3)对拉断或受压屈服的受压钢筋,用等截面等强度的新钢筋替换,新钢筋与原结构钢筋应有可靠连接。
震损建筑的抗震结构设计应考虑震损情况,选择适当的加固方法对房屋进行抗震加固。
二、房屋抗震承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,可以选择下列加固方法:
(1)拆砌或增设抗震墙:对强度过低或破坏严重的原墙体可拆除重砌;重砌和增设抗震墙的材料可采用砖或砌块,也可以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;
(2)修补和灌浆:对已开裂的墙体,可采用压力灌浆修补,对砌筑砂浆饱满度差或砌筑砂浆等级强度低的墙体,可满墙灌浆加固。
(3)面层或板墙加固:在墙体的一侧或两侧采用水泥砂浆面层、钢筋网砂浆面层或现浇混凝土板墙加固;
(4)外加柱加固:在墙体交接处采用混凝土构造柱加固,柱应与圈梁、拉杆成整体,或与现浇混凝土楼、屋盖可靠连接;
(5)包角或镶边加固:在柱、墙角或门窗洞边用型钢或钢筋混凝土包角或镶边;柱、墙垛还可以用现浇混凝土套加固;
(6)支撑或支架加固:对刚度差的房屋,可增设型钢或钢筋混凝土的支撑或支架加固。
三、房屋整体性不满足要求时,可选择下列加固方法:
(1)当墙体布置在平面内不闭合时,可增设墙段形成闭合,在开口处增设现浇钢筋混凝土框;
(2)当纵横墙连接较差时,可采用钢拉杆、长锚杆、外加柱或外加圈梁等加固;
(3)楼、屋盖板支承长度不能满足要求时,应增设附加支座加大支承长度、托梁或采取增强楼、屋盖整体性
的措施;
(4)当圈梁设置不符合鉴定要求时,应增设圈梁。
四、对房屋中易倒塌的部分,可选择下列加固方法:
(1)承重窗间墙宽度过小或抗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,可增设钢筋混凝土窗框或采用面层、板墙加固;
(2)隔墙无拉结或拉结不牢,可采用镶边、埋设铁夹套、锚筋或钢拉杆加固;
(3)支承大梁等的墙段抗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,可采用增设墙体柱、扶壁柱钢筋混凝土柱或采用面层、板墙加固;
(4)出屋面的烟囱、无拉结女儿墙超过规定高度时,宜拆矮或采用型钢、钢拉杆加固;
(5)悬挑构件的锚固长度不能满足要求时,宜采用增设托架、外包钢套或采用减少悬挑长度的措施;
五、当具有明显扭转效应的多层砌体房屋抗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时,
可优先在薄弱部位增设砌体墙或现浇混凝土墙,或在原墙增加面层;
亦可采取分割平面单元,减少扭转效应的措施。